1.请广大出口到尼日利亚的出口商注意:最近收到很多厂家等货发出去之后,在来申请COC证书,如果货物已经出港了,不接受办理的,特此公告! 2.关于办理尼日利亚SONCAP认证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是17025实验室出具的报告,部分产品测试标准首先使用NIS标准。 3.关于办理SONCAP认证验货事宜:关于不清楚验货要求的厂家,必须在货物没有生产之前,就要把相关包装标识要求弄清楚,便于后续验货一次性通过。 4.在办理SONCAP-COC证书之前,请注意客户提前跟国外客户拿到FROM M,同时申请FROM M的时候要保持和实际出货产品信息一致,以免后续办理清关出现问题。 5.喜讯:2014年6月之后,关于办理尼日利亚认证,认证技术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在原来基础上面打7折办理,望广大客户积极办理。6.尼日利亚最新消息:2019年11月12号,尼日利亚SONCAP变更了证书激活系统以及SONCAP证书激活后的程序。 正本SONCAP(包括PC和SC)激活后,还得需要SON部门官员审批之后才能上传到尼日利亚银行和海关等部门,才能用和查询,不是之前激活后就能在查询端口立马查到证书,现在证书激活后不能立马联网到海关和银行了。建议客户拿到提单就开始申请SC,出正本后就立即激活,以免货到港后在申请,激活不能立刻使用证书,影响清关,造成损失。

驻尼日利亚使领馆健康码申请指南

  根据疫情形势、病毒变异特点等因素,驻尼使领馆自2022年5月18日起对自尼日利亚出发搭乘航班赴华人员登机前检测和隔离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消原来的登机前第7天核酸预检测,所有自尼日利亚出发搭乘航班赴华人员,均需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使领馆指定的不同检测机构进行两次交叉核酸检测,其中第二次核酸检测须在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

  二、取消血清特异性IgM抗体检测(包括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疫苗、已全程接种灭活或非灭活疫苗人员)。

  三、对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取消肺部影像检查要求,其它痊愈确认、健康监测等要求保持不变。

  四、企业人员登机前隔离闭环管理时间由原来的21天调整为10天。

  结合上述调整,自尼赴华、回国人员申请健康码有关事项须知汇总发布如下:

  一、关于检测

  1. 检测机构:详见《驻尼日利亚使领馆关于更新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指定机构的通知》(http://ng.china-embassy.gov.cn/hzqzqw/202205/t20220513_10685330.htm)

  特别提示:自阿布贾始发回国人员,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以上两次检测应在位于阿布贾的不同指定检测机构进行,其中登机前12小时内的第2次核酸检测应在A-Medik Molecular Laboratory进行。

  2. 检测次数:无感染史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应在两家不同指定机构进行(即交叉检测)。

  如系有感染史人员,请参见本指南第四部分,根据康复预审要求安排核酸检测。

  二、关于隔离

  1. 隔离地点:所有拟搭乘商业航班自尼赴华人员均需在航班起飞地(阿布贾或拉各斯)进行行前隔离闭环管理。

  健康码申请地、隔离地、登机回国地三者须一致。如从阿布贾登机回国,须在阿布贾隔离并向使馆申请健康码。如从拉各斯登机回国,须在拉各斯隔离并向驻拉各斯总领馆申请健康码。

  2. 隔离天数:所有自尼日利亚出发搭乘商业航班赴华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人员均严格执行10天隔离闭环管理。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所属人员由其企业实施隔离管理并出具《乘机赴华人员已隔离满10天证明》,证明须包含赴华人员信息(姓名、护照号、当地及国内手机号)、隔离时段和隔离地点、隔离期间健康状况,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

  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所属人员须在酒店进行集中隔离,由隔离酒店出具《乘机赴华人员已隔离满10天证明》。

  其他人员一律须在酒店进行集中隔离,严格执行7天隔离闭环管理,由隔离酒店出具《乘机赴华人员已隔离满7天证明》。

  三、关于中转

  考虑到自尼赴华无直飞航班,可从有关国家中转一次,请所有赴华人员及时了解我驻中转国使领馆相关检测、隔离等要求,避免因各种原因造成滞留或返回始发地。

  暂停为自尼日利亚始发经埃及中转赴华人员核发健康码,请勿购买经埃及中转回国机票。

  谨慎选择经荷兰中转赴华,凡自尼日利亚始发,经荷兰中转赴华人员,须按照中国驻荷兰使馆要求预约中转地检测,并在申请始发地健康码时,将荷兰机场检测中心预约记录一同上传至?“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或网页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驻尼日利亚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驻荷兰使馆最新规定详见:http://nl.china-embassy.gov.cn/sgxw/202205/t20220517_10686768.htm

  四、关于有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确诊但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的,视为有感染史人员。

  有感染史人员需提供尼当地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作为康复证明材料。上述阴性证明应晚于确诊或核酸检测结果阳性日期。康复起算时间为最后一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日期。

  确认康复后,申请人须将本人护照信息页复印件、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和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发送到驻尼使馆或总领馆邮箱进行预审(驻尼使馆邮箱:consulate_nga@mfa.gov.cn,驻拉各斯总领馆邮箱:consulate12308@gmail.com)。

  有既往感染史人员康复6周以上的,申请人需进行14天健康监测,在登机前48小时内进行第1次核酸检测,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上述全部检测证明材料请在申请健康码时与其余材料一并上传。

  五、关于健康码申领

  申请健康码的赴华人员需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或登陆https://hrhk.cs.mfa.gov.cn/H5/?向驻尼使领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历次核酸检测报告;

  2.?《乘机赴华人员已隔离满10天证明》(或7天);

  3. 完整行程单;

  4. 在尼居留证明(居留证、签证等);

  5. 本人展示护照信息页的照片;

  6. 采样现场照片(被采样人面部应清晰);

  7. 《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仅限有既往感染史人员提供);

  8. 荷兰机场预约检测中心预约记录(仅限经荷兰中转赴华人员)

  9. 驻尼使领馆可视情要求旅客提供其它补充材料。

  六、其他

  1. 乘机赴华人员须向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如实申报过去14天内是否曾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过去14天内是否核酸检测结果曾为阳性、过去14天内是否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等信息,隐瞒不报或虚假申报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 拟回国人员应加强行前自我健康监测,切实做好全程防护,佩戴N95口罩并及时更换,尽量减少饮水、如厕等次数,切勿在检测后放松警惕,最大程度避免检测点、检测后及机上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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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尼日利亚使馆

  驻拉各斯总领馆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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